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省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之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杜绝重大以上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总体目标是:“减总量、防重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广泛开展专题宣传。制定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活动计划,在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强化宣传效果。组织各市县、各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市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


2.加强专题教育培训。推动各市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制定专门学习计划,纳入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级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3.协调实施安全生产“十四五”等专项规划。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完成《海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

二、持续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实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将履职情况纳入省委巡视和跟踪审计、年度述职考核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平安建设、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5.细化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加强新产业、新业态风险分析研判,以监管事权相近原则,消除监管盲区。持续加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动进一步明确农村用电用气安全监管责任。


6.深化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出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规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激励措施,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健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7.强化齐抓共管责任。推动在安委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和建立配套的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过程管理。开展好2020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促进责任落实。


8.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管理,落实事故统计直报规定,核查核对市县和相关行业部门事故统计,完善事故统计沟通工作机制,做到应统尽统、真实有效。建立事故风险分析通报、会商、提醒交办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机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挂牌督办制度,强化提级调查工作。


三、深入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9.推进集中攻坚任务。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梳理集中攻坚任务,明确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问题隐患,推动各市县、各部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2021年需完成的具体任务清单,研究制定攻坚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具体化、责任化,对标对表,层层挂图作战。


10.组织开展督导调研。派出工作组针对性赴重点市县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组织市县异地交叉检查。注重典型挖掘培育,推广可复制的安全生产管理案例。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提炼相关市县(开发区)、专项和标杆企业开展三年行动的有效经验作法。


11.严格考核评估问效。分片区组织相关市县负责人召开三年行动座谈会,研究解决三年行动遇到的难题。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约谈,情况严重的曝光通报,构建上下呼应、部门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研究制订各专题、各专项三年行动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对各市县、各部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评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改进意见。


四、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2.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大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全周期、全链条安全管理,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系统。开展3个危险化学品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推进重大危险源外部防护距离和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开展企业成熟度评估,合理分配服务资源。深化油气储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非法违法“小化工”、天然气点供和长输管道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


13.推进交通运输领域集中攻坚。启动新一轮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重点实施八大工程,实现“减量控大”目标。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推动七类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开展低速电动车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推进乡镇农村道路交通“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强化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加快高速公路智能化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


14.推进以琼州海峡为重点的水上交通集中攻坚。加快白沙门雷达站选址搬迁工作。优化琼州海峡南岸水域航运功能区划,解决新海港进港船舶压港与锚地问题。强化对“四类重点船舶”、外籍商船和海上作业渔船的监管力度,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风险,严查船舶配员不足、船员不适任等行为。推动属地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推进江河、湖泊、水库水上旅游观光景点合法化、规范化经营,强化安全治理。


15.推进渔业船舶集中攻坚。建立完善全省渔船和渔船职务船员信息数据库。实施二级以上渔港“港长制”,推动多部门联合驻港监管。加快各级“渔业安全应急中心”建设,确保达到值班值守要求。加强老旧渔船的年度检验工作,严把年审关,引导鼓励老旧渔船、木质渔船减船转产、更新改造。推进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项目建设,规范渔船无线电设备使用。加强执法监管,从严查处渔船违规关闭北斗逃避监管、不回港避风、不落实进出港报告、跨区越界、违规超员超载等行为。加强渔民安全宣传教育与渔船船员资格技能培训。


16.推进市政建设施工领域集中攻坚。建立完善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制定出台危大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加大危大工程管控。推进海口特色体检指标和社区层面体检评估。加强城市桥梁、综合公园、燃气、污水管网、地下管线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建立改建项目清单,落实整改任务,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7.推进非煤矿山集中攻坚。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推动取缔落后生产能力的小矿山,严防违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地下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做好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


18.推进消防重点领域集中攻坚。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突出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作坊、电动自行车等风险隐患,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


19.推进工贸、燃气、铁路、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摸清建材、机械、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及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强化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深化天然气集中供应企业、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普速铁路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护栏移交,道口平改立有关工作。加强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游包车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强化玻璃栈道、高空、水上、潜水、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游览项目、涉水项目以及旅游新业态安全风险管控。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上治理涉及的各市县政府和责任部门应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0.突出做好重大活动关键节点安全保障。针对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全省“两会”及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全面掌握节日期间大型活动、景区景点、高风险游乐项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防范情况,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五、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深度融合


21.扎实融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深化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共研判、共防范、共治理,统一检查督导、考核评估、应急准备、宣传教育和数据共享共用,坚持融合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实现进一步减少灾害损失的目标。


22.探索构建统一协调的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同步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完善防火基础设施,严格火源管控,加强火险分析预警,摸清森林灭火应急资源情况。集中整治水库、渔船、渔港、地质灾害、低洼易涝点、旅游景区、漫水桥(路)、危房、塔吊等风险点隐患,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协调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建设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启动中部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实施重点隐患排查整治。


六、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3.强化科技信息化支撑。推动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全面运行全省应急管理“一张图”信息系统,启动海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推动海口、三亚等市县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建立源头“治超”监管联网系统。推进安装升级渔船防碰撞自动识别系统,加快北斗系统更新换代。推动在用建筑起重机械配置安装设备在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全覆盖。


24.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优化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模式,推进化工园区封闭管理,制定第一批“禁限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加强可查验防护措施查验。淘汰地下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出台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


25.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琼州海峡危险品滚装运输专用泊位规划建设。启动秀英港14#泊位危险化学品待渡停车场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在洋浦开发区石化功能区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积极推进西环货运线非法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工作。


26.开展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学习借鉴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先进创建经验,围绕科技、管理、文化三个维度,深入推进海口、三亚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创建,持续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树立5家以上安全文化建设标杆企业,培育扶持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七、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7.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制度建设。出台《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海南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起草渔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变型拖拉机管理规定、休闲渔业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的制度措施和地方标准规范。


28.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业、城市、交通、应急等安全综合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研究出台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整合优化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制定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针对不同风险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执法,对重点单位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规范明查暗访工作,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在安全生产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配备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29.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健全落实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隐患、事故奖励制度,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费, 建筑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在工伤保险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的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鼓励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注册消防工程师事务所,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30.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大力推行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信用状况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同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监管对象合理调整抽查频次、比例。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依规在危险化学品、渔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失信主体名单,对因发生事故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纳入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海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等向社会公示,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


31.统筹推进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研究起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管理办法。推动提升洋浦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救援实力,落实运维费用。启动琼州海峡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开展前期选址论证工作。开展琼粤桂三省联合琼州海峡应急救援演练。突出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加强社会骨干应急力量培训。结合实际提升自然灾害预警处置能力,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2.加大安全生产宣传。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传发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信息,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安康杯”竞赛、“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和交通事故宣传,提高未成年人避险防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33.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分层分批组织各级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人员的岗前综合业务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培训考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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