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2-11-2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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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
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安监局,有关矿山企业:
最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有关市县安监局要高度重视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以下简称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对辖区内的选矿厂进行全面检查,查清选矿厂的基本情况,督促有关企业完善选矿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要制定检查计划,对企业进行专项和定期督查,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我局将适时对全省选矿厂进行专项督查。
二、各有关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选矿厂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同时要扎实开展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与矿山生产系统、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建设、同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请各有关矿山企业认真填写《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于11月23日前报属地安监局,属地安监局进行核查汇总后,将电子版报省安监局监管二处,联系人:杨德勇,邮箱:ydy20@126.com,联系电话:65320006。
附件: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情况调查表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