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

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安监局,有关矿山企业:

最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有关市县安监局要高度重视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以下简称选矿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对辖区内的选矿厂进行全面检查,查清选矿厂的基本情况,督促有关企业完善选矿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要制定检查计划,对企业进行专项和定期督查,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我局将适时对全省选矿厂进行专项督查。

二、各有关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选矿厂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同时要扎实开展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到与矿山生产系统、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建设、同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请各有关矿山企业认真填写《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于1123日前报属地安监局,属地安监局进行核查汇总后,将电子版报省安监局监管二处,联系人:杨德勇,邮箱:ydy20@126.com,联系电话:65320006

 

附件: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情况调查表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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