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吉林省

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1·14

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各有关市县安监局,有关矿山企业:

2013114,吉林省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井下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吉林省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事故情况,并对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要求。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有关矿山企业春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机械通风系统,切实强化局部通风和防火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二、精心部署,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矿山停产检修工作。

对于春节期间停产或检修的井工矿山企业,要认真制定放假、停产检修工作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值班和矿山重要生产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节后复工前,井工矿山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技能培训,对采掘、运输、机电、排水、通风、提升、通讯等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并向市县安监局专题报告相关情况。

三、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

各有关市县安监局要强化对井工矿山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根据井工矿山企业与省安监局签订的《井工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承诺书》,开展一次矿山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的检查,同时认真落实《通报》要求,排查治理火灾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于26日前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报省安监局监管二处。

 附件:安监总管一〔2013〕5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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