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近期两起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事故的通报
2013-07-1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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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琼安监管二〔2013〕140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近期两起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事故的通报
各有关市县安监局,矿山企业:
为了深刻汲取6月23日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连续发生两起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近期两起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一〔2013〕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有关市县安监局要迅速将《通报》传达到所辖企业,加强属地监管力度,全面彻底开展好所辖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工作,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抓好《通报》的贯彻落实,
二、各有关矿山企业,要深刻汲取两起较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3〕32号)要求,组织本企业全面深入地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严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实保护好广大矿工的生命安全。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近期两起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事故的通报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