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

 

琼安委办〔201245               签发人:陈纪生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进展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报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函》(安委办明电〔201212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动员部署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我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全面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省政府副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李国梁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贯彻落实。417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省紧接着就召开视频会议,对全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领导在视频会上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明确目标,制定方案;二是要结合省情,抓住重点;三是要讲究方法,不走过场;四是要全面督查,确保实效。

42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259号),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海南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李国梁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倪健、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徐学健担任副组长,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海南海事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等11个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并在省安监局(省安委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行动进展情况

(一)明确重点范围和内容,集中开展打击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明确要求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海洋渔业、旅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天然气长输管道等11个行业领域为重点,即在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基础上,我省还增加海洋渔业、旅游、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扩大了打击范围,这既保证国家的工作部署得到落实,又符合海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在确定重点打击13项共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同时,我们还拓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的打击治理内容,道路交通方面严厉查处了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水上交通重点打击琼州海峡通航水域非法设置渔网渔排等障碍物及客滚船夹带危险品的行为,建筑施工重点打击违法转包行为,消防突出大型和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旅游、海洋渔业等部门重点查处非法建造、无证作业、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非法行为。据统计,15月份,全省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共组织检查组883个,人员3733人次,检查企业6085个,开展执法行动11596起,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2953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44起,无证上岗543起,隐患整改不到位601起,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6827起,维护了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我省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按照第一阶段的工作要求,采取组织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其中:道路交通重点查处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水上交通重点排查琼州海峡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情况,乡镇渡船渡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重点排查了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活动、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方面;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城乡结合部的安全状况;海洋渔业重点对非法建造和维修海洋捕捞渔船、无证从事渔业生产、利用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旅游行业重点排查景点景区未经批准的高风险活动、游乐项目,以及游乐设备设施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等行为;非煤矿山重点对存在隐患的尾矿库、井下矿山、露天矿违规开采及各类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存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情况;烟花爆竹行业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专项排查;民航、铁路、农机、民爆器材、天然气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也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及时整治了一批事故隐患。据不完全统计,15月份全省共组织10185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共排查出事故隐患11904处,已完成隐患整改11308处,整改率达95%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安全整治。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我省制定下发了“四区二线”、道路客运、建筑施工、消防4个安全监管督查工作方案,已组织开展了“四区二线”和道路客运安全督查活动。省安委办利用安全督查的时机,派出26个督查组,200多人参加,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通过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安全监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一方面是有针对性地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方面是督促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查出的隐患,予以集中整治,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东环铁路交通安全督查,由省安委办牵头重点督促沿线市县政府组织开展铁路沿线漂浮物专项治理;琼州海峡海上交通安全督查,由安监、海事、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琼州海峡碍航渔网整治情况、客滚船通航情况、码头安检情况、夹带危险品及“三超”车辆上船情况;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督查,由省安委办组织专家,重点督查天然气长输管道占压清理情况;洋浦开发区、老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区安全督查通过组织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三大园区的安全现状进行督查和评价,对园区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抽查;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督查,由省安委办组织公安、交通、安监、交警、道路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成8个小组,对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以暗访为主,对“三超一疲劳”行为、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监管情况、道路交通设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据统计,这五次安全督查活动,全省共发现问题和隐患1050项,全部分别给相关市县政府和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落实工作职责,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了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琼安委办〔201236号),制定了《省安委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设立了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安监局的1名局领导担任,从局机关5个业务处室抽调工作人员,负责联系推动各市县、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信息沟通、舆论宣传、情况报送等具体工作。同时,建立了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统计、跟踪督办、工作通报等制度,突出工作重点,按月份制订了工作实施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三、宣传报道情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259号)下发后,我们分别在省级报社、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进行报道,并在省政府、省安监局等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新华网海南频道、南海网等主流网站都作了转载,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各市县、各部门也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应作了宣传报道,三亚、琼海、万宁、澄迈等市县在电视台滚动播报“打非治违”相关文件和信息,万宁市还针对“打非治违”工作出台了专门的宣传实施方案,澄迈县在繁华路段设立“打非治违”公益广告牌;省旅游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单位建立了本行业的信息快速报送机制。我省各市县、各有关部门都明确了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中,我省工作进展顺利,打开了工作局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达到本阶段工作目标。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推进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广泛;三是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问题,着重抓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别是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曝光,加大宣传声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明查暗访式的督查活动,督促市县和企业落实整改,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是组织开展大规模执法行动,加强联合执法,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是组织召开专题汇报会,提取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报告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8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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