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委办〔2012〕54号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安委办〔2011〕50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琼安法〔2012〕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安全生产  道路交通  “十二五”规划  通知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6份)

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为做好我省“十二五”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确保道路交通环境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发展需求,制定本规划。

一、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十一五”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省道路交通业持续发展。2010年底全省公路通车里程21235.806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59.767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646902辆、驾驶人数量1350649人,与2005年底相比,分别增长了20.82%、5.5%、62.28%、67.15%;2010年公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分别完成4.2亿人、147.6亿人公里、1.3亿吨和85.3亿吨公里,分别为2005年底的1.6、1.7、2.0、1.5倍。各级党委、政府日益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明显增强,各部门各司其职,以“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经过五年的努力,在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497人下降到471人(下降5.23%),万车死亡率从4.75下降到2.77(下降41.68%),十万人口死亡率从6.07下降到5.43(下降10.54%),基本实现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趋向好转,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发展趋势。

预计“十二五”时期,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持续发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城镇化发展加快,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建设投入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和道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道路交通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处于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协调发展,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越来越重视,投入将不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处于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十一五”时期,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年均12起,死亡人数逐年增加,并呈现起伏波动、由相对集中的摩托车事故向汽车事故发展的态势,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持续多发,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预计在“十二五”期间以上两项交通事故仍将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整体上依然薄弱,特别是农村地区、绕城高速公路、城郊结合部交通安全问题将更为严重,道路交通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人、车、路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将更加凸显,道路通行秩序仍然比较混乱,城市交通拥堵的发生频率呈快速增加趋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程度普遍不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较低,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素质远远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和道路交通的发展需要,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道路通行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的问题仍将持续一个较长时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2.大部分道路处于失管失控状态。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现已投入使用的道路电子监控设施有530多处(套),大部分集中在城市主干道路和高速公路,对路面的控制主要依赖于警力的巡逻检查。目前,我省公路通车里程为21235.806公里(不包括城市道路),市县交警警力仅1029名(不含洋浦、港务、铁路、美兰机场和凤凰机场),平均每名警力管辖的公路为20.6公里,警力严重不足。大多数警力部署在市县城区主干道路,而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以及农村道路勤务管理难以到位,道路基本处于失管失控状态,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一是我省农村道路已基本实现水泥或沥青化,通行便利快捷,但是大多数道路的通行路面宽度仅3.5米,限速标志、交叉路口标志、让行标志等基础设施匮乏,安全行车条件差。二是农村地区短途客运、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广大农民主要依赖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或拖拉机出行,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或拖拉机非法载客的问题非常突出,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摩托车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比例居高不下。

4.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较多。一是部分客运车站安全管理混乱。对“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执行不到位。二是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或不到位。GPS监控平台使用率低,不能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行为实时报警监控。对从业驾驶人的资格把关不严,排班发车制度存在漏洞,致使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发班出站,个别出站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或者驾驶证失效。三是部分从业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驾车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四是私家车、无从业资格的大中型客车非法从事出租客运、道路客运、旅游客运的问题仍较突出。   

5.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亟需加强。环岛高速公路西线段和海口绕城段、海文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网缺失严重,非法开口多,道路两侧防护栏建设标准不高,部分路段未设置防护栏,路面不平整,交通标线反光度差,行人、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现象较为突出,安全行车条件不良。高速公路应急管理水平落后,尚未建立公安、交通运输、公路、安监、消防等部门应对重大交通事故、多车连环相撞或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的应急响应联动处置预案,应急救援装备落后,救援水平低,难以适应我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需求。

6.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仍较突出。重型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河沙、水泥熟料、果菜等的违法现象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海口、文昌、定安、昌江、东方、儋州、临高、澄迈等市县,对高速公路、国道的路面及桥梁的损坏较大,引发较多的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和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重点,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为保障,以加强科技应用为支撑,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和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规划目标。

到2015年,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有所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力争实现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不超过2.2。

三、规划重点任务

(一)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聘用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建立行业协会、运输企业、驾驶人共同组成的安全生产自律机制,强化运输企业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和应用工作规范,推动在长途客运和客运包车车辆、校车、重点营运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上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行企业监管平台专人值守、24小时动态监管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使日常安全监管常态化。

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和监管,加强客运班线途经道路安全适应性的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逐步减少10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建立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建立实施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等级评估制度并与线路审批等挂钩,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输企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安全等级评估等情况。建设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和违法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提升驾驶人安全驾车意识。依法落实交通肇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

(二)提升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

严格机动车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验项目和标准,2012年底前建立全省统一的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车管部门与全省汽车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机动车检验过程视频监管和检验数据的自动比对,从根本上杜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违法行为,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真实有效,真正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把关作用。

严格机动车注销管理,建立机动车报废拆解远程监管平台,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对机动车报废拆解过程的实施有效监管,有效防止回收的报废车辆重新流入社会。

严把机动车查验关,建立机动车查验工作监管平台,实现对机动车查验过程的音视频实时监管,确保机动车查验员的查验行为规范和严格按照规定的查验项目查验车辆。

(三)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综合治理。建立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点整治公路弯坡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公路平交路口交通渠化,设置完善限速标志、急弯路标志、陡坡标志、交叉路口标志、让行标志等警告标志和禁令标志及强行减速带等设施。

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对高速公路道路进行改造,封闭所有非法开口,完善标志标线,增设防护栏、隔离栅网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高安全通行条件。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城市道路以及行人过街设施、公交港湾、公交专用车道(路)建设,减少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的互相影响。完善双向六车道及六车道以上城市主干道中央隔离设施,提升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运行安全性。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省、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渠道,逐步增加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四)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完善省和市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度和省、市(县)、乡(镇)、村委会四级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努力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

综合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实行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率、职业驾驶人准入等挂钩制度。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秩序示范路创建、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平安畅通县市”等活动,提高城市道路通畅率、主干公路通行秩序和农村道路安全行车条件。建立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限超载、摩托车违法行为综合整治行动长效机制,推行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行动计划。

(五)进一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

加强驾驶人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工作要求。完成汽车驾驶人考试科技评判系统建设,实现考试全过程指纹自动识别、相片自动比对和考试成绩自动评判功能。推行汽车驾驶人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结合的考试制度。

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会同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统一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大中型客货教练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落实对重点车型实际道路考试培训项目。制定《海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义务,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加强公益宣传,建设宣传教育基地,强化志愿者队伍。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六五”普法和中小学教学大纲。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导文明交通,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六)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应急保障与救助体系。

提升交通事故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突发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反应系统和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推动交通事故救援专业化,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综合信息平台,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

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力度,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七)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应用水平。

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建立省级公安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中心,提高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水平。建立全省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交通安全出行信息发布平台,完善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整合高速公路管理力量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评估体系。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评估技术和标准,开展区域道路交通安全评估,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强化交通事故分析及预防研究。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

四、重大工程

(一)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程。

在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重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客货运输车辆上全面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建立符合标准的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及省、市、县三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或监控端)。通过运输企业内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综合监管,公安部门加强执法,实现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综合管理。至2012年,旅游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率达100%,所有客运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监管机制,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和40%的县(市)建成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平台,实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至2015年,公路客运车辆、校车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率达100%,重中型货运车辆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率达95%,90%的货运企业建立监管机制,建成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和60%的县(市)建成动态监管平台(或监控端)。

严格机动车查验管理,推广应用车辆电子外廓尺寸测量仪、移动查验终端等科技查验手段。至2013年,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座椅汽车安全带安装率达100%、完好率达95%以上;重中型货运车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安装率达100%,完好率达80%以上。至2015年,重中型货运车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完好率达90%以上。

(二)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标准,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的要求,持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增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排查二、三级公路弯道、坡道、弯坡组合路段以及临水临崖路段等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在弯坡道等视距不良路段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或中央隔离缓冲区),在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点段增设路侧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点段实施综合整治。至2015年,全面完成国省干线公路的安保工程实施任务。

制定并逐步完善农村公路设计、建设、养护、交通安全方面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提高道路安全性和抗灾能力。加大农村公路安全改造力度和交通管理设施投入,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至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总里程为10000公里左右,全面消灭县道砂土路,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畅通水平,全省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水泥路。

(三)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拓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覆盖面。乡镇政府明确专职交通管理员,各村设置交通安全协管员。至2013年,设有专职交通管理员的乡镇政府达80%以上,设有交通安全协管员的村委会达60%以上,设有交通管理服务站的乡镇达80%以上,平均4个乡镇设置一个乡镇交警中队;至2015年,设有专职交通管理员的乡镇政府达100%,设有交通安全协管员的村委会达90%以上,设有交通管理服务站的乡镇达100%,平均2个乡镇设置一个乡镇交警中队。依托乡镇政府、交警中队、农机监理机构、派出所、村委会、摩托车带牌销售点等,公安部门进一步拓展农村车辆管理服务网点,利用流动服务车等方式,建立农村地区代办服务网络,协办、代办机动车登记、驾驶人审验等车辆管理业务。至2015年底,实现90%以上乡镇的摩托车经销商开展带牌销售业务,设立的乡镇摩托车带牌销售点办理乡镇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比例要达到90%以上。

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建设满足农村客运安全运行的道路,鼓励发展适合农民出行需求的客车车型,科学设定农村客运班线,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方式和安全监管机制,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实现所有通公路的乡镇和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通农村客运班车,探索并逐步推广行之有效的农村地区校车运营管理模式。至2015年,乡镇客运班线达100%,通村客运班线达90%以上。

(四)高速公路交通监控等管理系统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程。

加大高速公路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力度。建设并完善高速公路全程联网监控、交通诱导、应急指挥、交通违法行为监测查处和机动车查缉布控等系统,提高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效率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至2014年,建成海屯高速公路交通监控系统、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和市县际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建成出入岛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全省道路交通查缉布控系统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及事件监测系统;2015年全面建成全省高速公路网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和市县道路交通管理指挥中心,重点路段每2km设置一处视频监控设备,突发事件平均处置时间比2010年减少40%以上。

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在2013年以前在高速公路上配置2辆拯救能力50吨以上拯救车。2015年以前,配置4辆50吨以上拯救车。按每50公里设置一处高速公路交警队营房,停车场面积不小于500平米的标准,2014年前完成17个交警队营房,实现高速公路沿线市县至少有一个交警队营房。2015年,高速公路沿线建成22个交警队营房。

加快公安交警移动警务系统建设。建设省级交警部门移动警务平台,路面执勤民警配备移动警务通终端,巡逻车辆安装定位系统和车载取证系统,实时读取交警部门现有的车驾管系统、交通违法信息系统等数据,并与公安人口信息库、盗抢车辆库和在逃人员库等联网查询,实现路面执勤交警实时查询车驾管数据、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和协破刑事案件等。2013年,全面建成全省公安交警移动警务系统。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建设国家、省、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农村配备移动式交通安全宣教设施,组织开展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至2013年,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配备交通安全宣传车及车载宣教设施5套。至2015年,建成16个市、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配备交通安全宣传车及车载宣教设施15套。

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相结合的优势,开办交通电视频道和交通安全网站,建立省、市、县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适时刊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至2013年,成立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开办交通安全网站,80%以上县(市)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至2015年,分别在海口市、三亚市开办交通电视频道,其它县(市)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

开展文明交通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出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作品,拍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片,组织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文艺演出。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出行劝导活动。

加强重点群体交通安全教育。至2012年底,落实道路运输企业、校车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职业驾驶人每月学习不少于4小时;建立20个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开展农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至2013年,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全省中小学校及幼儿教育教学课程计划,明确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2课时,小学不少于8课时,中学不少于5课时;建立50个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专栏;2014年,建立并实行中小学生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交通安全纳入学生诚信体系,由学校记入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并与评选“优秀学生”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至2015年,在所有农村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专栏。

(六)加强交通安全法制建设。

制定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及审核操作程序,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对《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进行修订;出台《海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更加切合实际的执法管理依据和保障,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明确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的社会责任。

制定《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政策研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及时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要加大资金投入,拓宽投入渠道,将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机制,建立起与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同步的警力配备增加机制,改善一线交通警察执勤条件,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及执勤配套设施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建设体系。

(二)强化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政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要严格执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问题整改和督办审核制度,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确定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管,实行绩效考核。要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实施综合预防和治理。

(三)强化规划实施和评估。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规划制定地方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落实相关保障措施。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编制重大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资金投入渠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各市县要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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