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1124,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富贵山花炮厂生产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1127,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北郊乡大吴庄花炮厂生产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初步调查表明,这两起事故均存在工房内超核定药量生产和存放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近期两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0205号,以下简称《通报》),就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多发,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生产工艺简陋、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容易出现“三超一改”和“三违”等问题,各市、县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各市、县安监局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按照《通报》的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以防“三违”和反“三超一改”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严防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超药量储存、超定员作业和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检查工作严禁走过场。

三、加强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安监局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行为,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查实和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厂和经营窝点。

四、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共同维护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稳定的形势。

请将《通报》及时传达至本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并积极指导、督促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两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三〔2010205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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