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三防指挥部,省三防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10月7日~10日,受偏东急流影响,我省将有一次秋季大暴雨过程,强降雨主要出现在本岛东部地区。预计,琼中、文昌、琼海、万宁等市县过程累积雨量250~350毫米、局地450毫米, 海口、定安、屯昌等市县150~250毫米,其余市县50~150毫米。沈丹阳常务副省长10月7日作出批示:从今天开始的此次大暴雨、强降雨,对琼中、文昌、琼海、万宁以及海口、定安、屯昌等市县,可能形成很大或较大的影响,请应急厅会同各市县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切实做好防范。为做好秋季大暴雨防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县、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三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守住“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抓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各市县防指要密切关注预测预报信息,加强值班值守,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会商研判和启动本地区应急响应,部署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督促相关乡镇责任人及时接听气象预警叫应电话(021-60606366),并按照《关于加强台风、暴雨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压实各级包保责任,第一时间组织落实各辖区防范措施。省防总已启动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进一步实施更加严格的防汛防风行动措施》落实各自防范应对职责。

(二)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管控。一是各市县防指要加快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点、在建工地、江河水库、塘坝、农田等区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措施,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省防总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加强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的指导和监管。二是省资规厅要加强地质灾害风险研判,多渠道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统筹指导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区域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风险防范工作。省发改、交通、水务、住建、旅文、教育、铁路等相关部门按照《海南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与隐患排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督促开展监管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处置工作。三是省水务厅要加强江河水库水情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督促各市县和相关单位做好水库以及在建、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巡查和值守,督促落实河道及堤防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高杆植物、构筑物,影响堤防安全的穿堤建筑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各市县防指要做好城市排涝措施,提前预置排涝设备和值班人员到易淹易涝路段,做好城市内涝预警,加强道路巡查和交通疏导,提前引导车辆避开积水路段,确保安全。二是省公安厅要督促指导各级交警部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强化节假日返程、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应急指挥等车辆的安全保障措施。三是省交通运输厅要督促指导各市县做好漫水桥(路)的巡查值守,督促相关市县和单位做好道路安全巡查,特别是加强琼中、琼海、万宁等降雨较大市县公路两侧地质灾害巡查,第一时间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必要时封闭道路,确保过往车辆安全。

(四)做好农业防汛措施。省农业农村厅要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及时通过通知、网络、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预警信息,适时组织专家加强农业技术指导,做好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督促指导各市县做好加固大棚设施、清理农田沟渠、农田排涝等防汛措施,指导做好成熟作物抢收以及作物科学播种工作。

(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防汛工作。一是各市县防指要及时将相关预报和研判信息共享给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协同强化核酸采集、流调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暴雨防范准备措施,协助做好暴雨期间的核酸检测点合理设置和物资保障。加强医护人员、志愿者等各类防疫人员的防汛安全保障。二是省发改、旅文、住建、交通、工信、水务等部门督促各自监管领域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的防汛措施,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等防汛安全管理预警提示和培训,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省发改委要及时将预测预报和防范提示信息通报给相关企业以及下企业服务的相关工作组和干部。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县、各部门要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及其配套手册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防御信息,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各市县、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值班室。

值班电话:66771111、66771112。

值班传真:66771113、66771114。

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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