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需符合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应急体系、人民防空、综合防灾减灾、恢复重建等规划相衔接,是对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应急体系建设等要求的落实和深化,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要适应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健全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新任务新要求。规划期限原则上与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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