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2009年11月,海南制定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上位法规定,于2016年11月进行过一次修改。《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新能源、新业态旅游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出现,不稳定性因素不断增加,《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同时,2021年6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及时与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做好衔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决定》。《决定》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筑牢自由贸易港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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