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预报,11月3日至5日,我省还将出现强降雨天气,11月1日,海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提示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提前部署下一轮降雨的应对措施。

根据气象预报,预计11月3日至5日,琼海、万宁、屯昌和琼中等东部和中部地区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累计雨量120毫米至200毫米、局地300毫米。新一轮强降雨落区和10月28日至30日的秋季暴雨过程高度重叠,致灾风险极高。

省防减救灾委提示——

市县方面

一是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和滚动会商研判,在加快推进前一轮强降雨灾后恢复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新一轮强降雨防范措施,特别是琼海、万宁、屯昌和琼中等市县要督促各级三级责任人提高警惕,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强化预警“叫应”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要组织加强高水位运行水库、溢洪道、水闸、堤防、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等安全巡查,强化水库调度,特别是万宁、儋州、三亚、东方、乐东、昌江等辖区内有大型水库的市县要及时组织气象、水务、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展水库调度的滚动会商,提前研究制定水库科学调度、人员转移等工作方案,确保水库下游和周边群众安全。

省级相关部门方面

水务部门要指导市县和有关部门加强水库、水利工程项目等部位隐患排查,指导加强水库科学调度。持续加强江河水库水情监测预报预警,抓紧针对新一轮强降雨,制定水库调度方案,合理制定水库预泄时机和下泄流量,保障下游群众、重要园区和设施安全。督促指导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做好水库泄洪的安全保障。

资规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加强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督促各市县和有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重点强化两次降雨过程可能叠加区域的地质灾害防范措施,抓紧做好前期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严防险情扩大。

交通部门要抓紧组织抢修前期受阻中段的道路,加强公路、桥梁、漫水桥、前期受阻公路等部位的巡查,严防再次发生险情。指导市县加强在建工程等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并指导相关市县做好视情停工等措施。

农业部门要指导各市县做好田间沟渠清理疏通、排涝等农业防汛措施,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指导各市县和农户科学播种,有序复产。

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学生等安全防范措施,及早部署停课工作,密切跟踪各市县、各校停课情况,滚动指导督促降雨预报较大的市县做好停课安排,加强学生的防灾避险宣传,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旅文部门加紧开展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和项目的雨后复查工作,科学指导开展关停景区景点等措施,加强游客的防灾避险宣传和教育,及时指导相关单位适时调整行程计划。

住建部门要及时开展受淹房屋的雨后复查等工作,以确保安全为前提,严防群众擅自返回危险房屋。指导各市县加强危房、易淹易涝住宅小区、在建工地等防范措施。消防救援部门及时向预报降雨较大的市县,特别是向容易发生积涝的区域预置队伍和装备。    

省防减救灾委其他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预测预报信息,加强值班值守和滚动研判,指导督导各自行业领域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前期降雨较大区域的雨后复查工作。

省卫健委要统筹做好前期降雨的雨后防疫和新一轮降雨的防御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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