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各方面高度关注烟花爆竹燃放问题。
海南对烟花爆竹管理都有哪些政策、措施?
12月30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省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波对此进行解答。
李京波介绍根据安委会工作任务做了以下分工:
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对烟花爆竹实施质量监督。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向有关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海南现有2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照行政区划,平均每个行政区域1.12家,平均数在全国排名16位;除去烟花爆竹主产区,平均数在全国24个非产区省份中排名第8,相对其他省份处于高位。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明确要求总量控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数量。
为进一步做好海南烟花爆竹管控工作,2023年3月17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印发了《关于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规划布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海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规划布点的原则。
一是行政区域内已依法设立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的市县,不再增设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二是没有实施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政策且没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的市县,最多增设1家;
三是实施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政策的市县,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到期后不再予以办理延期换证。
这一文件的出台,对海南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数量起到了科学有效管控作用。
李京波表示,2025年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海南大部分市县已按规定颁发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希望广大群众到合法经营的零售店(点)购买合规的烟花爆竹,并按照当地政府允许地点安全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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