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怎么推广?看看海南做法

  2016-04-2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否则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在全省采取“统一险种、统一费率、统一保障范围、统一赔偿标准、统一操作、统一服务”的模式,以立法的形式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特点: 

  一是海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地方立法强制实施、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创新险种。采取“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经纪公司参与”的操作模式。 

  二是实行保本微利、动态调整的原则,采取全省统保,以符合保险的“大数法则”要求。 

  三是打破了过去单纯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赔偿责任的模式,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的社会分担机制。 

  四是制定符合海南省实际保障范围。在赔偿责任划分上,主险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致企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公众第三者死亡责任,附加险承担第三者财产险,非生产时间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救援费用的合理补偿。 

  五是合理确定保费,海南省安责险以行业、企业投保限额为基数、以企业员工人数、安全评价等级、往年事故记录等为参考,合理确定费率,采用不记名投保。 

  六是赔偿项目和标准高于行业规定,安责险项目每人赔偿标准为40万-80万元,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200万-2000万元,高于国内现行一般标准。安责险是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加上工伤保险,单人最高赔偿额可达百万以上。 

  七是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参加安责险统保项目的企业可以获得保险机构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并及时获得事故经济赔偿和应急救援费用。保险机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被保险人、承保场所、生产管理流程进行风险提示,协同被保险人提升风险管控意识。 

  海南省通过实施安责险,实现了安全生产抵押金向责任保险的转移,降低企业和政府的负担,增加了赔偿限额,企业风险防范和管理与国际接轨,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与社会稳定提供了安全保障,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南安责险累计投保3980家企业,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物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累计投保15247单,总保费为3533.86万元,累计保障从业人数25.05万人,累计转移风险责任限额349.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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