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决定海南自贸港建设成败的重要因素。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司法厅获悉,为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省部署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全面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今年1月至7月,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324件,受理281件,审结204件,纠错2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812.08万元。

专项行动从5个方面明确了10项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突出服务理念,重点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三类”行政行为,严格纠正涉企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五类”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我省一方面继续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坚持“便民利民、应受尽受”原则,引导企业选择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另一方面持续优化申请流程、推广便捷服务,通过“现场+邮箱+邮件+掌上复议小程序”等方式,积极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并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处理流程,缩短办案周期,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审结案件,显著降低企业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

“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充分征询涉案企业调解意愿,积极践行‘能动复议’理念,坚持调解和解优先、调解和解贯穿复议全过程办理全过程。”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涉及行政不作为、自由裁量权、投诉举报以及涉及重大财产性利益等案件,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和处理情况,找准共同点、切入点、平衡点,引导各方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形成共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对争议较大、疑点较多的案件,采取实地调查、当面调解、电话问询、听取意见、听证等多种审理方式,推进案件调查走深走实,确保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按照“谁办案、谁回访、谁负责”原则,建立了“线上+线下”“上门+入园”等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跟踪涉案企业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成效的满意度;严格落实预警、报告、通报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监督,并创新“复议决定+建议书”模式,通过个案问题规范类案执法,推动解决涉企行政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着力将行政复议功能从化解行政争议向预防行政争议的“前端”和行政复议结果运用的“后端”延伸,从源头上减少争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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