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5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5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6

第三部分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3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一部分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等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联合应急预案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省消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台风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省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提出重大灾情的损失评估、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建议以及公民参与全省性应急处置表彰奖励建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国际和国内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海洋预报减灾工作。

(十八)联系海南省地震局。

(十九)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编制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承担省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台风、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海南省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提出省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使用。

2.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省水务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台风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台风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防御台风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省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省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省应急管理厅本级及4家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3. 海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4. 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第二部分  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453.84万元,支出总计12453.8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608万元,增长337.62%。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撤并整合,部门、人员数增加,各项经费预算也相应增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52.2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43.9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度存在财政拨款结转项目资金支出,结余分配0.7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34.47万元。

    (2019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取自附件财决批复01表;2018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取自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20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28.51万元,占98.58%;其他收入173.03万元,占1.42%。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取自财决批复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1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2.98万元,占32.97%;项目支出7385.67万元,占67.03%。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取自财决批复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79.68万元、支出总计12079.6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233.84万元,增长324.47%。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撤并整合,部门、人员数增加,各项经费预算也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1.1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撤并整合,部门、人员数增加,各项经费预算也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161.63万元,,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1161.63万元,增长100%。

(2019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批复04表。2018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8%。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80.68万元,增长284.7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撤并整合,部门、人员数增加,各项经费预算也相应增加。(取自财决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外交(类)支出4.56万元,占0.04%;科学技术(类)支出3.80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15万元,占3.76%;卫生健康(类)支出125.80万元,占1.15%;农林水(类)支出288.77万元,占2.6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1487.58万元,占13.62%;住房保障(类)支出205.31万元,占1.8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392.08万元,占76.86%。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46.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6%。其中:

1.外交支出。

    年初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科学技术支出。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496.09万元,支出决算为41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5%。

4.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127.6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

5.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320.33万元,支出决算为28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3%。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年初预算为75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3%。

    7.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216.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6%。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年初预算为9163.84万元,支出决算为839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3%。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批复05表,年初预算数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77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上述数字取自财决批复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19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批复07表;2018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26万元,支出决算为44.41万元,完成预算的4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开支,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0.70万元,占69.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02万元,占2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9万元,占6.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7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因公出国(境)28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主要用于省应急管理厅组织赴台湾参加防风防汛防旱、海洋减灾和地震地质救援业务交流培训班18.65万元;参加省应急厅组织赴日本加强防灾减灾领域专题研修9.25万元;参加省应急厅组织赴香港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法制建设和规划科技信息化管理活动2.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9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取自附件财决批复08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2019年的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本部分决算公开数字取自财决批复09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6509.0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省应急管理厅共组织对省应急管理厅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等1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509.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对项目的实施高度重视,按预定方案逐步推进,达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发挥的效益明显,项目自评均在90分以上,综合评价为优。

省应急管理厅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287.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平稳进行,目标设定明确,决算信息公开透明,基础信息完善,资金使用合规,认真履行各项部门职责,做出了不错的社会效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运行经费437.86万元,比2018年增加266.25万元,增加155.15%。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撤并整合,部门、人员数增加,各项经费预算也相应增加。

(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7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2.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2.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3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89%。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XX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2平方米,业务用房25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66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机要通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1607.74万元。

(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在华国际会议(项):反映经国务院批准或由外交部、财政部同意在华召开国际会议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持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二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反映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