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防汛物资

储备管理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编制省级“三防”物资储备定额、品种、数量、年度计划和更新补充;申报中央防汛物资的更新补充;负责使用物资、设备的回收登记、维护、归库;负责中央及省属“三防”物资的仓储及其管理工作;根据省“三防”总指挥部下达的指令,紧急调拨物资;指导各市县及单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的管理、使用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央防汛物资定点仓库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 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本单位没有设置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5.3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015.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904.95万元,单位自有资金110.44万元;支出总计1015.3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2万元、住房保障支15.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69.97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4.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2.92万元,主要是防汛物资购置项目及防汛物资管理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1万元,占2.17%;卫生健康(类)支出10.42万元,占1.15%;住房保障(类)支出15.39万元,占1.7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34.75万元,占94.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99.6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59.12万元和公用经费40.55万元,项目支出为20.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和单位运行经费。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39.6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项目、防汛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三、关于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4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5万元、津贴补贴24.17万元、绩效工资80.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万元、住房公积金15.39万元、医疗费1.03万元、邮电费1.99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公用经费4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2万元、印刷费0.97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差旅费7.76万元、维修(护)费3.64万元、租赁费0.49万元、培训费2.61万元、公务接待费0.97万元、专用材料费4.85万元、劳务费3.2万元、委托业务费2.13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63万元

四、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扣除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的3%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0.9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2020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要求,扣除2021年公用经费预算的3%计划接待108

(二)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当年无安排。

五、关于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无安排。

六、关于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015.39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015.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936.25万元,占92.21%,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9.14万元,占比7.79%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02.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防汛物资购置项目及防汛物资储备管理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八、关于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01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9万元,占24.14%;项目支出770.3万元,占75.86%。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2.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防汛物资购置项目及防汛物资储备管理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9.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采购预算总额43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8.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04.95万元;单位资金为110.44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在华国际会议(项)反映经国务院批准或由外交部、财政部同意在华召开国际会议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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