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建制度、知风险、会防范、能应对、有准备”为主线,以“减事故总量,防重大事故”为目标,着力强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三大支撑”,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建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应急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应急管理法治化建设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落脚点,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度。推进依法办事,依法应急,依法防汛,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执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抓好机关法律人才培养。

(责任领导:番绍立、李京波;牵头单位: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8月底前完成

2.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根据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需要,推进《海南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适时启动《海南省应急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起草修订工作。

(责任领导:番绍立;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三防处、综合处、协调处安监处12月底前完成

3.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出台《海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应急管理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理顺省、市县应急管理局与综合行政执法局之间的行政执法、安全监管工作关系,实现行政审批、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有效融合。

(责任领导:番绍立、侯建民;牵头单位:法规处、人事处;责任单位:协调处安监处审批办;6月底前完成

、知风险,着力提升风险预警研判能力

4.强化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摸清自然灾害和企业风险以及应急救援装备、队伍、物资等方面的底数,形成监测预警和企业风险“一张图”。做好每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研判,形成研判意见并及时发布。加强高风险领域监测预警,建设海南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系统、海南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海洋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和各类突发事件实时监测、精准预警。

(责任领导:陈武刘红建;牵头单位三防处、安监处、科信处;责任单位:综合处海洋处防火处、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持续推进

5.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统筹协调开展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制定《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机制》,初步建设普查数据库。开展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历史灾害等调查工作,完成2021年省、市县调查成果汇总上报。组织开展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完成万宁、文昌普查试点任务,组织编制海南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方案,并指导沿海市县按要求开展风险普查工作。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三防处、海洋处防火处海洋监测预报中心;10月底前完成

、会防范,牢牢把住安全生产基本盘

6.明确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清单,推动落实《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发挥省委巡视和跟踪审计作用,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推动各牵头单位完善工作任务清单,严抓“一情况两清单”,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和责任信息数据库。制订三年行动年度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落实新修订的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规定。

(责任领导:刘红建;牵头单位协调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7月底前完成

7.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查验防护措施等地方标准的宣讲培训,督导企业制定重大危险源可查验防护措施、评估重大危险源外部防护距离、编制重大事故情景化专项应急预案,切实完成《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既定任务目标。

(责任领导:刘祖仁;牵头单位安监;按计划推进)

8.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深度融合建立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深化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共研判、共防范、共治理,统一检查督导和数据共享共用,实现工作常态化、日常化。

(责任领导:刘红建、陈武;牵头单位协调处、三防处;责任单位:综合处安监处、海洋处防火处宣传处、科信处持续推进

9.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小化工”、天然气点供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继续实施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工贸行业的监管。充分运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开展网上巡查和远程监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每半年开展一次易制毒化学品联合专项检查,摸排易制毒常用设备,督导企业落实流失防范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刘红建;牵头单位协调处、安监处;按计划推进)

10.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市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工作的指导。做好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督促市县将事故查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安全生产执法统计直报工作。继续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制度。探索推进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调查处;责任单位:协调处安监处;持续推进

、能应对,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能力

11.抓好防汛防风防旱工作。调整完成2021年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组成单位及成员,组织落实全省市县、乡镇、行政村三防责任人。补充完善《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及其配套手册,探索组织开展南海及海南岛近岸海防风分区防御和分级应急响应工作。扎实开展汛前三防准备工作,强化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强三防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联动效率。

(责任领导:陈武;牵头单位三防处、海洋处、科信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12月底前完成

12.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省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加火灾风险调查评估,压实各级灾防控责任。深入开展森林防火传月活动,推动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两次野外火源治理和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修订《海南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着同时应对2场以上重火灾,采购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强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防火处;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法规处、宣传处;9月底前完成

13.固化寒冷高温干旱气象灾害应对机制。发挥省减灾委员会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建立任务明确、协调联动、反应及时、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海南省寒冷高温干旱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长效机制》,分类分区分级精准应对寒冷高温干旱气象灾害。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综合处;4月底前完成

14.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启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一期)项目和应急管理综合防控系统(一期)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应急指挥通信系统、海南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系统等子系统。启动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建设。推广使用值班值守应急管理平台和海南应急管理“一键通”等信息化系统使用,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手段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实战支撑作用。

(责任领导:刘红建;牵头单位科信处;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综合处三防处安监处、海洋处、防火处、各直属事业单位9月底前完成

    15.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省“512”抗震救灾应急演练和广东广西海南三省联合琼州海峡应救援演练,磨合海上污染处置机制,指导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应急处突能力。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海洋处、协调处、安监处;8月底前完成

16.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主力军作用,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编制《海南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加强与部队、公安、卫生、农业等单位之间的联动衔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广东等邻近省份加强应急联动,推进琼州海峡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综合处、三防处、协调处、安监处10月底前完成

17.加强应急管理舆情工作。结合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把握好时、效、度,召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举办冬春防火形势、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汛期及防御台风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或媒体通气会。

(责任领导:李京波;牵头单位:宣传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计划推进

、有准备,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18.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及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海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做好与《海南省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及应急管理部“十四五”规划衔接工作。组织实施“十四五”规划2021年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巴特尔、刘红建;牵头单位科信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8月底前完成

    19.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推进《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修订。组织开展全省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推进各市县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与管理工作。全面梳理各级各类预案,做好各级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

(责任领导:杨广泉;牵头单位改革办、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7月底前完成

20.建设海南省中部应急物资储备基地。明确项目法人和项目组织机构。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推进开工建设。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综合处、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11月底前完成

21.建设海南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大楼。完成项目基建部分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智能信息化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地下一层、主体工程1-4层施工。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12月底前完成)

22.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组织编制东西南北4座省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工程和海南省综合性应急培训演练基地项目建议书。统筹应急物资管理,制定出台《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领导:古远新;牵头单位综合处;责任单位: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10月底完成

23.夯实海洋减灾、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制机制,推动省级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与防汛防风工作机制相融合并向市县延伸。强化省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建设,更新充实救援装备,动态掌握救援队伍信息,提升队伍救援能力。强化海洋观测能力建设,摸清现有海洋观测减灾设施现状,测算运维经费;组织谋划“十四五”规划海洋观测站、警戒潮位标识布局,完成2021年计划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责任领导:陈武;牵头单位海洋处;责任单位:三防处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12月底前完成

24.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利用好微信公众号、抖音、门户网站等社交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宣传工作。创新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应急和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禁毒宣传培训活动,持续加强应急管理系统监管人员禁毒意识

(责任领导:李京波;牵头单位:宣传处、安监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按计划推进)

25.加强干部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海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线上培训平台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培训。建立健全提高干部个人应急基本技能建设,以个人能力提升推动团队应急意识和能力的改善。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伟大抗洪精神、抗疫精神,增强应对风险挑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统筹人才管理规划,明确人才发展方向,与国家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合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系统培训人才计划,选派干部参与省委组织部培训班,到自贸区跟班学习,不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与海南高校合作共建我省应急管理研究机构,加快解决应急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责任领导:侯建民;牵头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持续推进

2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引领、政治监督。推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做好“三个表率”和模范机关建设。持续做好巡视整改,推进作风建设,大力纠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关键环节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活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责任领导:巴特尔、侯建民;牵头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宣传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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