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是隶属于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海南省防灾减灾避灾宣传教育中心牌子。中心编制数22名,设有四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航空救援科、空中侦察监测科、应急宣教科。
主要职责:
(一)负责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航空应急救援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工作。
(二)承担全省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事件等航空应急救援任务,负责航空应急救援专业人员训练管理。
(三)承担森林火情、自然灾害等航空监测和灾情现场空中勘察。
(四)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专业资格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考试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性公益性防灾减灾避灾宣传教育演练活动。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7.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7.68万元,主要是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防灾减灾避灾宣传培训中心基础上优化设置为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由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中,收入总计457.6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57.68万元;支出总计457.68万元,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7.68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7.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7.68万元,主要是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防灾减灾避灾宣传培训中心基础上优化设置为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由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7.6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0万元,主要用于特种作业考试考务费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防灾减灾避灾宣传培训中心基础上优化设置为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由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7.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防灾减灾避灾宣传培训中心基础上优化设置为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由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关于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5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47万元、津贴补贴8.56万元、绩效工资55.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万元、住房公积金9.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4万元、医疗费1.2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公用经费5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培训费1.38万元、劳务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0.72万元、维修(护)费0.26万元、差旅费2.9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71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万元、手续费0.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6万元。
四、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当年无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增长2.55万元,主要是中心有1个用车编制,但是目前尚未购车。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防灾减灾避灾宣传培训中心基础上优化设置为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由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务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当年无安排。
(二)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当年无安排
五、关于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无安排。
六、关于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7.68万元、上年结转17.7万元;支出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5.38万元。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475.38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475.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7万元,占3.7%;经费拨款收入457.68万元,占96.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5.3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防灾减灾避灾宣传培训中心基础上优化设置为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由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八、关于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7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8万元,占36.9%;项目支出300万元,占63.1%。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5.3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9月28日在海南省防灾减灾避灾宣传培训中心基础上优化设置为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由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优化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1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57.68万元,其他收入17.7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特种作业考试考务费项目,预算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考试点租赁使用费、省级管理、考务人员劳务费,绩效目标是实现全省特种作业考试点考试收费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考试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提升考试点的业务水平和提高参训人员的合格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