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粮食仓储除外)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调运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承担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灾情统计、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综合减灾档案管理等工作。协组开展社会救灾物资募集和捐赠接收工作。

(四)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192.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004.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下达一般债券7,000万元,用于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基建工程费用,该项目2024年无年初预算。二是结转上年度年中下达资金24,044.88万元。其中:2024年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结转2023年年中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3,845.88万元,结转2023年12月中央直达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费19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6,192.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147.65万元、上年结转24,04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6,192.5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5万元、住房保障支27.8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30.56万元其他支出23,842.13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92.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004.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下达一般债券7,000万元,用于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基建工程费用,该项目2024年无年初预算。二是结转上年度年中下达资金24,044.88万元。其中:2024年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结转2023年年中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3,845.88万元,结转2023年12月中央直达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费1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79万元,占0.3%;卫生健康(类)支出13.25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27.81万元,占0.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30.56万元,占8.52%;其他支出23,842.13万元,占9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3年新招录3人。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7.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虚账记实单位部分纳入2024年度预算减少。经费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3年新招录3人。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3年新招录3人。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新招录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和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预算减少。经费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1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72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减少预算7,000万元。二是2024年增加智能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项目预算400万元。三是应急物资储备项目2024年预算数882.17万元,该项预算从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重新分类到此功能分类。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9万元。主要原因:结转2023年12月中央直达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费199万元。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842.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842.13万元。2024年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结转2023年年中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3,845.88万元。

三、关于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20.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38元、津贴补贴43.97万元、绩效工资128.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0万元、住房公积金27.81万元、医疗费1.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2万元、邮电费2.27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公用经费54.7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万元、办公费3.23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0.43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租赁费0.85万元、培训费3.6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12.5万元、工会经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75万元

四、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降。计划接3批15人。

(二)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当年无安排。

五、关于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无安排。

六、关于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7.65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收入24,044.8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36.56万元、其他支出23,842.13万元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6,198.53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6,198.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044.88万元,91.78经费拨款收入2147.65万元,占8.20、其他收入6万元,占0.0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910.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下达一般债券7,000万元,用于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基建工程费用;该项目2024年无年初预算。二是结转上年度年中下达资金24,044.88万元。其中:2024年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结转2023年年中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3,845.88万元;结转2023年12月中央直达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费199万元三是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费单位自有资金2024年无初预算安排。

八、关于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6,19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28万元,占1.60%;项目支出25,778.25万元,占98.4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910.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下达一般债券7,000万元,用于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基建工程费用;该项目2024年无年初预算。二是结转上年度年中下达资金24,044.88万元。其中2024年海南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结转2023年年中下达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3,845.88万元;结转2023年12月中央直达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费199万元。三是中央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费单位自有资金2024年无初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无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85.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大型履带液压挖掘机),该设备归属储备物资。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147.64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应急物资储备项目,预算安排882.17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救灾物资、森林防灭火物资的购置,绩效目标是完成防汛物资、救灾物资、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及验收入库,加强应急演练与使用装备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全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地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项目,预算安排12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绩效目标完成完成地震应急救援装备购置并验收入库,增强应急救供给,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全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项目,预算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硬件、软件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项目建设费。项目目标完成本年度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成用于统筹管理调拨全省应急物资的综合保障平台;二是配合并服务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整体项目建设,三是聚力打造全省应急物资指挥调拨控制中心。

4.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项目,预算安排228.58万元,主要用于对省级应急物资仓库物资进行保养和维护等日常支出,绩效目标对省级应急物资仓库物资进行保养和维护等,可以确保在物资的正常使用,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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