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形势平稳,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迎大庆、保平安”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9年7月23日

 

 

 

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

“迎大庆、保平安”行动方案

 

自2018年6月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以来,在各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共同努力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项道路交通事故指数呈现明显下降。为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工作目标,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形势平稳,现决定从2019年7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迎大庆、保平安”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确保实现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总体目标为重点,聚焦问题,攻坚克难,切实做好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不断提升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这次行动,推动实现《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工作方案(试行)》提出的年度各项工作目标,总体目标上,要坚决杜绝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作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工作目标上,车辆严管工程、路面严查工程、生命防护工程、文明出行工程、信息共享工程、法治保障工程等“六大工程”达到进度目标。结合我省实际,主要任务为:

(一)强化源头治超管控。各市县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住建、工信、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强化乘客、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坚决防止超载、超限、超员、人货混装机动车上路行驶。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开展全省治超突击行动,实行异地用警、交叉执法、跨区联动,明查暗访重点货源地,集中曝光违法乱象,不定期开展全省统一查处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管控,重点打击“百吨王”超限运输。

(二)强化重点车辆整治。各市县和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两客一危”、校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防止不合格营运车辆上路行驶和没有取得车型要求类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重点营运车辆;开展“两个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情况;抓好“两客一危”、重型货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工作,推进重点车辆“三率”及时滚动“清零”,逐步将农村客运车辆纳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平台建设,定期开展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风险预警,筑牢重点车辆安全监管防线。要集中开展农用车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重点查处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伪造变造证照、脱检、超载、报废车上路、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挂外省号牌拖拉机的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假证行为。

(三)强化路面巡查执法。各市县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完善高速公路监控卡口建设,加快建立国省干道常态化执法检查站,全面启动南港、秀英港、新海港全天候常备交通安全勤务机制,深化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应用,加大对进出岛车辆、重点道路车辆的定点拦截检查,打造高效的环琼交通安保圈。要持续开展公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其中每月“逢五”(5日、15日、25日)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逢十”(10日、20日、30日)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加强重点交通违法的现场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现场执法威慑力。国道省道要重点查处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输、客运车辆超员、面包车超员等10类重点违法,普通国省道要重点查处超速行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6类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农村道路要重点查处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6类严重交通违法。要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升交通科技应用,推动勤务科学化、扁平化、实战化,持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各市县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在学校、村镇、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路段设立减速带、警示标志牌等安全设施;建立完善和充分运用省级营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动态监管平台;道路养护作业车辆要全部安装防碰撞装置;鼓励推广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

(五)强化城市驾驶人和行人违法行为查处。各市县和宣传、公安等部门要持续开展“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创建文明样板路”“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活动,以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流量大、秩序混乱、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路段为重点区域,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市县至少设置10条严管示范道路,其他市县至少设置5条。强化路面通行秩序管控,大力查处机动车“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两牌”(假牌、套牌)、不礼让行人、野蛮驾驶、违规鸣笛,乘客车窗抛物,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证无牌违法上路,摩托车在禁摩区域行驶,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人以及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持续在全省推广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和闯红灯抓拍警示设备。

(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市县和宣传、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媒介载体,加强严重交通违法的公开公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教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别是要加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宣传力度,以案说法、教管结合、加强互动,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覆盖面,全面建成良好有序、守法出行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找差距、抓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要在去年攻坚战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细化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尽快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县、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工作方案(试行)》分工,责任单位抓总,牵头单位抓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全省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各部门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格局。

(三)加大督查问责。省安委会办公室(攻坚战工作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全省各市县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市县、各相关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巩固提升工作成果,构建安全长效机制,为打赢三年攻坚战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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