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本省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管理,保证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平稳顺利开展。我厅拟遴选一家机构作为海南省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组织单位,根据项目遴选计划,诚邀符合本项目参选要求的机构参加此项目的组织单位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情况

(一)遴选项目名称:海南省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组织单位遴选。

(二)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三)遴选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遴选人对应选人的应选文件按照比选文件的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四)应选文件开启地点:另行通知

(五)中选通知:当日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次日对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对未中选者不予通知。

二、应选人资格

1、应选人必须为海南省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应设有固定工作场所、培训教室、考试场所和办公设施。固定办公场所应大于1000m2,培训教室应大于150 m2,可容纳150人培训,可开展在线考试,档案管理室应大于40m2。

3、有相关领域技术人员。具有10名以上相关领域高级工程师,10名以上相关领域工程师,3名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并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评审组织流程,有健全评审单位监督考核、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

5、设有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6、近三年内生产活动中无安全事故。

7、具备安全生产相关资质的服务机构优先。

8、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遴选文件的领取

请应选人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4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机构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遴选文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二)应选文件的递交

请应选人于2020年7月31日17:00前递交应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应选文件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一份(U盘)。各应选文件需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且封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应选人应将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3.信封应注明遴选发起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应选人名称、应选人地址和有“在(应选文件中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应选人印章。

4.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比选发起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宏,联系电话: 68928007。

文件领取及递交地址: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603室(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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