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拟以自行采购的方式就《海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编工作进行采购询价,现就项目采购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询价的单位应就《预案》修编工作在2020年11月5日17:00前向我厅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含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预案》修编费、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三、工作内容:《预案》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和附录,以及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

四、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修订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的能力及技术团队,提供预案修订业绩表。

五、项目费用:

六、我厅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工作量、报价、资质、业绩等确定承担单位。

询价采购人: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1室;

邮政编码:570206;

联系人:唐都,电话:66253282。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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