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采购人公开遴选《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一、服务内容

1.项目情况:项目用地面积为240亩,总建筑面积61743平方米。其中:海南省中部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约占地135亩,总建筑面积30270平方米;粮食物资储备库约占地105亩,总建筑面积31473平方米。海南省中部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对不同灾害的应急物资进行综合存储,设置一栋2350平方米的机械库和五栋4700平方米独立丙类库和其它生产管理配套设施及应急救援场地。粮食储备库整体规划建设散装平房仓10栋,总仓容7万吨,配套保管、维修、化验和称重、业务管理等配套设施。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对基地物资进行综合调度管控。

项目估算总投资5998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工作内容:编制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根据省发改委批复的《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实际需求,编制《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提交成果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服务期限

2021年5月20日前。

四、项目费用

预算控制价为109.56万元(以批复的可研报告编制费为准),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五、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科研院所、服务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具有至少一项大型救灾或防汛抗旱物资仓库(总建筑面积达到21800m2以上)、至少一项大型粮食物资储备库和至少一项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能力(提交佐证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提交的可研报告编制业绩越多,得分越高);

3.有完成项目相关工作的人员和时间保障(提交承诺函和相关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复印件,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络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遴选允许联合体投标。

2.凡具备以上条件,愿意参加该项目报价的单位,请于2021年4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报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函、相关领域或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成员信息名单及技术证书(以上需加盖公章)并加封。《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4.报价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盖章版扫描件。

5.应将《报价书》密封报送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我单位将结合报名单位的实绩、报价、项目方案可行性和资质证书等方面的情况,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评选确定中标单位。

6.合同金额约定:中标合同金额如超过批复的可研报告编制费,则以批复的编制费为准;中标合同金额如低于批复的可研报告编制费,则以中标合同金额为准。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省应急管理厅101室;邮编:570206。

联系人:官先生,联系电话:0898—68915344。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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