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省三防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8时结束2022年汛期,请各市县三防指挥部和省三防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落实日常期的防汛防风防旱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三级值班备勤(非汛期日常期)制度,如后续有水风旱灾害影响,省三防总指挥部将依照相关规定适时启动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值守。

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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