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安排等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岗位名称 | 笔试合格分数线 |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专业技术岗01 | 50.67 |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技术岗01 | 63.50 |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技术岗02 | 55.18 |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技术岗03 | 59.43 |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技术岗04 | 65.75 |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管理岗01 | 53.67 |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管理岗02 | 48.35 |
【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管理岗03 | 48.73 |
【海南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专业技术岗01 | 60.15 |
【海南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专业技术岗02 | 51.92 |
(二)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新大楼310室(海口市友谊路29号);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须粘贴免冠证件照);
7.《诚信承诺书》;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9.《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10.岗位要求英语专业八级的,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11.报名时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提供1份并自带纸质档案袋按顺序装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审委托书》(详见附件4,须考生本人签名);
(二)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出具《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详见附件5,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发送至邮箱:TYRLKW@163.com;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1.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咨询电话:0898-68926391;
2.海南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咨询电话:0898-68951435;
3.海南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咨询电话:0898-68952531;
4.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5.以上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1.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
2.海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4.资格复审委托书
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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