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现开展安全工程和防灾减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规范和工作纪律。

)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三)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教学、科研等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本职称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任职3以上

(四)在岗在职,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够履行职称评审相关工作职责。

)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的在职工作人员续聘专家可以放宽至65周岁以下),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海南自贸港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南海名家”等省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一般不超过70周岁。省外专家也可报名推荐。

安全工程专业范围主要为石油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电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其他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科学技术应用研究、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专家。防灾减灾工程专业范围主要为从事防灾减灾工程、防灾减灾技术、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专家。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41231日。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如实填写《海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1《海南省防灾减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2,《海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1),海南省防灾减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2,会同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含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主要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本人所属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海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海南省防灾减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

(三)审定备案。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审核,择优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并报省委人才发展局核准备案。

、评审专家职责

评审专家要依法依规参与职称评审工作,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如在参与职称工作中有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择优推荐、审核评委会专家库人选,并于2025224日前,将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和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单位盖章)的电子版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邮箱:hnyjps@163.com

联系人:陈星婷,联系电话:0898-66212916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友谊路29号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楼401室。

附件:

1.海南省安全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海南省安全工程、防灾减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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