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
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2月8日,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指出实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点工程之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基本国情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工程,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我省通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省和各市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我省和市县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提出,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配置普查力量,深入扎实开展普查工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安全保障打下坚实基础。省政府已经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各市县政府也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以及各行业部门也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视情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全省各市县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普查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目前我省已经印发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各市县各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抓好落实。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抓紧组织制定省级行业实施方案,省普查办汇总后出台全省总体实施方案。各市县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编制各市县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会议要求,从4个方面抓好普查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分类指导。二是精心组织实施,落实经费保障,细化实化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已有成果、注意总结经验。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四是加强成果应用,强化风险防控。
副省长、省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刘平治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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