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领域的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推动应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省应急管理厅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刘本荣高级检察官,以《检察公益诉讼与应急管理》为主题讲授一堂生动公益诉讼普法课。省应急管理厅干部、市县应急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视频培训。


刘检察官的授课主要从检察公益诉讼概述、应急管理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从检察公益诉讼看应急管理应注意问题个大方面,并结合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图文并茂讲解检察公益诉讼在推进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特别强调公益诉讼以保护公益为核心价值,诉讼不是目的。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既通过办理案件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行政机关保护公益合力。


培训期间,巴特尔厅长对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各市县应急管理行政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二、要与检察机关全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各市县应急管理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应急管理领域建立检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切实与检察机关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有效利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应急管理各领域监管疑难问题的解决。三、要发挥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各级应急管理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履行自然灾害防治指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消防工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综合监督检查,对于行业主管部门因职责不清导致监管缺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行使职权、不作为,造成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问题应当及时通过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四、加强行政执法强化责任担当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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