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会议,对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就我省全面启动新一轮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省公安厅、省卫健委、海南海事局等部门,儋州、陵水等市县应急管理局对所属行业(领域)和辖区的应急预案修编、演练等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各市县、各部门要抓紧推进所辖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先行启动预案编制进程,积极开展风险评估、调查研究以及文本草拟等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把握《办法》修订精神,明确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新阶段新任务,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分类统筹指导,探索应急预案信息化智能化新路径,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管理工作。二是以学习宣贯《办法》为契机,全面启动新一轮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注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规划设计,逐级推进总体和专项预案编制修订,承担好预案编修任务,指导好基层单位编制修订应急预案,依法督促企业编制修订应急预案。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健全完善预案管理制度机制,切实抓好预案演练一体推进,探索创新预案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电网公司等单位和企业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应急局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