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总部署要求,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明确了2025年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防汛防风防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现予以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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