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就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和更加严厉的规定。这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举措。

    安全生产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必须看到,由于受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和基础薄弱的制约,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今年上半年在事故总量同比继续下降的同时,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尤其是先后发生6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一些企业在经济回升向好的情况下,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一些企业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归根到底,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得到落实。

    一起起惨痛的事故警示我们,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只有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管理行为中,才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如果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不可能持续好转。因此,要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必须紧紧抓住企业这个责任主体,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此次国务院发出的《通知》,正是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建设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和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和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对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深化认识、严格履行职责。要看到,只有生产环境安全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才能正常继续下去,才有可能持续创造价值和利润。当前,企业应当牢牢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契机,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建设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和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和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要完善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要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强制淘汰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强化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相信只要企业真正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管理,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遏制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人民日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