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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沈晓明省长等省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受刘平治副省长委派,4月20日下午,由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古远新副厅长带队,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人员参与,到东方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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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随机抽查了东方八所港“4.1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路段现场管控情况,就完善标志标线、消除安全隐患等情况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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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古远新副厅长主持召开了工作约谈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刘赐贵书记、沈晓明省长针对近期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作出的批示要求,听取了东方市公安交警、交通、教育、农机、应急等部门负责人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落实措施,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全省安全生产防范视频会议要求,尽快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二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实对每一起事故进行调查,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开展联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部门查、群众找、专家会诊,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协同联动。五是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六是特别要加强开学复课和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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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麦宏山参加约谈并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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