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全生产简报

第4期·总321期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5日

  

本期导读

 

3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四项指标呈“两升两降”态势(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两项同比下降,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两项同比上升)。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民航飞行、渔业船舶5个行业未发生事故,全省发生4起较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3起,火灾1起)

3月份,三亚、儋州、昌江、琼中4个市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五指山、屯昌、陵水、保亭4个市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琼中实现零事故、零死亡。

 ● 3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 安全生产专题信息

(一)国务院安委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宣讲团来我省开展集中宣讲

(二)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三)省安委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四)海南33家重点石化企业集中接受约谈 

2017年1至3月份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今年3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四项指标呈“两升两降”态势(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两项同比下降,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两项同比上升)。1至3月份累计数据显示,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下降,总体持续平稳。

一、3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一)基本情况。3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239起,同比减少54起,下降18.4%;死亡68人,同比增加7人,上升11.5%;受伤156人,同比减少111人,下降41.6%;直接经济损失667.7万元,同比增加77.2万元,上升13.1%。

   

(二)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9起,占全省当月事故总起数的49.8%,同比减少62起,下降34.3%;死亡57人,占全省当月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3.8%,同比增加1人,上升1.8%。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4起,占当月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的11.8%,同比增加8起,上升133.3%;死亡6人,占当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7%,同比增加2人,上升50%。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起,死亡9人。

   

2.火灾。发生火灾事故113起,占当月各类事故总起数的47.3%,同比增加5起,上升4.6%;死亡4人,同比增加4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2起,占当月火灾事故总起数的10.6%,同比减少13起,下降52%。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火灾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3.工矿商贸。工矿商贸行业发生事故7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133.3%;死亡7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133.3%;受伤0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451万元,同比增加242.5万元,上升116.3%。其中,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5起(房屋建筑2起、交通建筑2起、市政工程1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0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331万元,同比增加122.5万元,上升58.8%。非煤矿山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4.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航飞行5个行业本月未发生事故。

(三)市县事故情况。3月份,三亚、儋州、昌江、琼中4个市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五指山、屯昌、陵水、保亭4个市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琼中实现零事故、零死亡。

(四)较大以上事故情况。3月份,我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4起(道路交通事故3起,火灾1起),死亡12人;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3月4日,在环岛高速公路临高路段发生一起多车碰撞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l人受伤及7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3月6日,在保亭县境内国道224线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越野车相撞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造成摩托车上3人当场死亡。

3月7日,在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世贸雅苑小区E座商住楼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

3月10日,在文昌市境内文铜公路发生一起皮卡车与三轮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造成三轮摩托车上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二、1至3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一)总体情况。

1至3月份,全省发生各类事故807起,同比减少127起,下降13.6%;死亡179人,同比减少29人,下降13.9%;受伤581人,同比减少193人,下降24.9%;直接经济损失1554.7万元,同比减少795.3万元,下降33.8%。

   

(二)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发生事故446起,占全省各类事故总起数的55.3%,同比减少109起,下降19.6%;死亡161人,占全省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89.9%,同比减少27人,下降14.4%;受伤569人,占各类事故受伤总人数的97.9%,同比减少198人,下降25.8%;直接经济损失267.9万元,同比减少276.4万元,下降50.8%。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7起,占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的12.8%,同比增加8起,上升16.3%;死亡25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5.5%,同比减少2人,下降7.4%。

   

2.火灾。发生火灾事故350起,占全省各类事故总起数的43.4%,同比减少14起,下降3.8%;死亡7人,占全省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5%,同比增加4人,上升133.3%。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46起,占火灾事故总起数的13.1%,同比减少15起,下降24.6%;死亡0人,同比减少2人。

   

3.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1起,同比持平;死亡11人,同比持平;受伤4人,同比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同比减少50.5万元,下降7.4%。其中建筑施工行业发生事故7起(房屋建筑3起、交通建筑3起、市政工程1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0人,同比减少1人。非煤矿山行业发生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上升200%;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00%。工商贸其他行业发生事故2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33.3%,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33.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4.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铁路交通、民航飞行5个行业继续保持安全无事故。

(三)市县事故情况。1-3月份,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东方市、白沙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定安县、保亭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

(四)较大以上事故情况。1至3月份,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6起(道路交通事故5起,火灾1起),同比持平;死亡18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21.7%;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特点

1至3月份,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部下降。二是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铁路交通、民航飞行5个行业没有发生事故。三是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切实做好省第七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给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在六届省委常委会、沈晓明代省长在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严防党代会召开期间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势头。3月4日、3月6日、3月7日和3月10日,我省临高县、保亭县、海口市和文昌市相继发生较大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各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落实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安委办下发的《关于认真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安委办 〔2017〕72号)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专题信息】 

国务院安委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宣讲团来我省开展集中宣讲 

4月4日至14日,国务院安委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宣讲团第三组一行7人来我省开展集中宣讲。

宣讲团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周永平巡视员带队,组成4个小组,分赴我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意见》精神集中宣讲。

宣传团系统地梳理了《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要求和改革措施,从总体要求、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6个方面诠释了《意见》的重点内容。强调学习贯彻《意见》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其精神要旨,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大方向,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五大原则,强化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工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此次宣讲活动的范围扩大到市县、乡镇一级干部和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目的是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推动《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引导全省各级干部深入领会全面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实际行动落实到省委的具体要求上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省1439个党政机关(其中琼海、文昌、五指山四套班子都参加了宣讲会),1271家企业参加了宣讲活动,总人数达到5797人,实现了我省、市县、乡镇、企业学习宣讲《意见》全覆盖。 

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于3月23日至26日召开。安全生产保障组牵头单位省安监局制定了《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安全生产保障总体方案》,积极组织省交通厅、省水务厅和琼海市政府等12个成员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供水、供电、供气、消防、通信、交通、民航、海事、气象、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保障工作。协调解决了供电、供气、供水、通信、无线电信号、会场舞台搭建、重要桥梁、树障、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实现了年会期间安全生产保障零事故、无差错,圆满完成了本届年会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任务。 

省安委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刘赐贵书记4月3日在六届省委常委会上强调,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4月12日,代省长沈晓明在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再次强调,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沈晓明代省长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省安委办迅速行动,4月5日上午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决定即日起由省安监局领导分别带队,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为省第七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次大督查、大检查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目的明确。为我省第七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党代会期间安全稳定。二是内容突出。主要督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刘赐贵书记、沈晓明代省长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例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省第七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三是全面覆盖。本次督查覆盖全省18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和部分安委会成员单位。四是务求实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组除在重点单位、部位开展督查检查外,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还约见了单位分管领导,拜访了党政主要领导,以面对面的沟通,促使有关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履职尽责。

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袁光平表示,省安委办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时刻绷紧弦,恪尽职守,为省第七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祥和环境,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打牢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海南33家重点石化企业集中接受约谈 

省安监局扎实抓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3月10日,省安监局联合省消防总队,在洋浦召开重点石化企业约谈会,对我省东方、澄迈、洋浦三地的33家重点石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会视频播放并深刻剖析了近年来石化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就如何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做了表态发言。会议通过集中约谈的方式,强调了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要求,部署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石化企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要求,被约谈单位应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查找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从业人员宣传培训教育,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升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省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长袁光平在约谈会上强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安全生产的“明白人”,一是要明明白白企业法定职责,必须树立安全生产事故可预防、可控的“常识”,工作应抓实抓细的“常识”;二是要明明白白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和“法律帐”;三是要明明白白履职,做到“知行合一”;四是要明明白白监管,出实招,出狠招,加强过程管理。

目前,我省石化企业主要集中在洋浦、东方、澄迈3个地区,洋浦开发区油气存储能力已达到1168万立方米,石油储备能力位列全国前茅,是我省最大的安全风险点。

 

(此件主动公开) 

 

 

报: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

传部,省综治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

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

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各市县安全

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政府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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