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上半年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上半年,我省经历了4次大雾、5次大范围高温、1轮低温阴雨天气过程、1个热带气旋、5次区域性暴雨过程以及多次强对流天气和阶段性气象干旱影响。1月1日~6月30日,我省平均降雨量677.1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11.3毫米(19.7%)。
二、2024年下半年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一)气象灾害风险。预计下半年,影响海南省的热带气旋为7~9个,其中影响海南岛的为5~6个,登陆海南岛的为1个,影响和登陆海南省的热带气旋强度总体较常年偏强,期间可能会出现个别较强台风影响;最后一个影响海南省和海南岛的热带气旋可能分别出现在12月下旬、10月下旬。热带气旋灾害总体重于常年。
雨季结束期在11月中旬,偏晚3旬;下半年各地总降雨量较常年偏多5~15%;暴雨洪涝灾害总体重于常年。
下半年各地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0.4℃;高温日数接近常年,高温灾害接近常年。
(二)水旱灾害风险。预计下半年南渡江龙塘站来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万泉河加积站来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2成,昌化江宝桥站来水较常年同期基本持平。南渡江上游福才站、白沙站和昌化江上游通什站可能于9月超警戒水位。
(三)海洋灾害风险。预计下半年,将出现18~21次灾害性海浪过程,影响累计天数为53~60天,主要出现在10、11和12月。
海南岛沿海将出现台风风暴潮过程2~4次,其中灾害性台风风暴潮过程1~2次,频发期为7~10月。
沿海天文大潮期分别为7月6日、23日,8月3日、20日和29日,9月14日和25日,10月12日和22日,11月7日和19日前后。
(四)地质灾害风险。预计下半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往年,局部地区可能加重,重点防范期为7~10月,特别是台风、特大暴雨、暴雨和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情况下,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其中以崩塌占比较大。重点防范区域包括:
一是重点防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万宁、陵水、琼中、琼海、保亭、白沙、五指山、三亚、昌江等市县的中低山丘陵,隐患点周边,城镇、村庄、学校、景区等人口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沟谷河道,矿区,农村切坡建房点,在建工程区等。
二是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陵水县光坡镇蒙水岭泥石流,白沙县青松乡智在二村泥石流、牙打村泥石流,昌江县王下乡洪水南方村山体边坡滑坡、俄力村泥石流,澄迈县桥头镇玉包港崩塌,定安县翰林镇南岭六队崩塌,海口市龙华区金盛达建材城附近崩塌,文昌市蓬莱镇牛牯岭崩塌,五指山市番阳镇毛道乡什托村崩塌、番阳七村崩塌,琼中县营根镇什伽玛上村崩塌,琼海市会山镇东太农场大罗岭滑坡,儋州市峨蔓镇龙门海岸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
(五)森林火险。预计2024年下半年我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二级(较低火险),其中7~11月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二级(较低火险),12月可能上升至三级(较高火险)。
(六)地震灾害风险。(具体情况略)。
三、2024年7月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一)气象灾害:预计7月有三方面气象灾害风险。一是高温。预计各地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2~0.6℃,极端最高气温34.0~39.0℃,下旬本岛可能会出现大范围高温(日最高气温≥35℃)天气过程。二是暴雨。预计中旬本岛东南部、中部地区可能出现暴雨天气。三是热带气旋。中旬可能有1个热带气旋影响我省。
(二)水旱灾害:7月1日8时,全省水库蓄水量为39.71亿立方米,占正常库容46.2%,较多年同期偏多14.5%,但总体上水库蓄水量仍呈下降趋势,临高、东方的水库蓄水量较多年同期分别偏少62.2%、3.6%;儋州的水库蓄水量仅占正常库容的36.8%;大广坝水库和乐东县长茅、东方市陀兴3座大型水库蓄水量较多年同期偏少14.5%~17.2%。
预计7月,受短历时强降雨影响,主要江河和部分中小河流均可能出现明显涨水过程,东南部、中部及北部地区河流涨水相对明显,但发生超警和流域性(区域性)洪涝灾害的可能性不大,个别中小河流因强降雨暴涨甚至超警的可能性较大。此外,目前万宁市万宁和加坦、乐东县南木、屯昌县良坡、临高县抱美一、澄迈县美亭6座大中型水库蓄水量超过正常库容的90%,需关注。
(三)地质灾害:预计7月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四)森林火险:预计7月前期和后期,本岛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总体较高,部分地区以3级(可燃)为主。
(五)海洋灾害:预计7月可能有三方面海洋灾害风险。一是海浪。受台风或台风与西南季风共同影响,南海将出现 1~2次4米以上的灾害性海浪过程。二是风暴潮。预计有1次左右的台风风暴潮过程。三是天文大潮。7月4日~8日,20日~25日,海南岛沿海将出现2次天文潮高潮位过程,海口市秀英岸段和东方市八所岸段的天文潮位较高。
四、综合风险分析
(一)警惕异常和极端气候影响。夏末秋初可能进入拉尼娜状态,但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区域性极端强降水、大范围极端高温热浪、持续性极端骤旱等事件仍将频繁出现,极端过程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强。
(二)警惕台风和暴雨风险。一是今年以来,只有1个热带气旋影响我省,预计下半年影响和登陆热带气旋可能呈现前少后多的趋势,需重点关注热带气旋影响,特别是密切关注较强台风和南海土台风的发展态势。二是下半年各地总降雨量偏多,暴雨期间,重点关注城乡积涝、山洪和地质灾害、江河洪水、农田受淹、道路漫水等灾害风险。三是休渔期即将结束,台风影响期间,需关注渔船冒险出海、关闭北斗逃避监管和跨区越界生产、顶风出海作业、安全设施配备不齐、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等风险。四是9~11月为海南沿海季节性高海平面期,若遭遇热带气旋袭击,高海平面、天文大潮和风暴增水叠加可能会加剧灾害致灾程度。五是下半年国债项目等工程开工建设,需密切关注各个领域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特别是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万宁市加坦水库、正在改扩建的临高县抱美一水库以及水闸加固、堤防建设等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度汛工作。
(三)警惕高温干旱风险。一是需注意做好水库科学调度,特别是密切关注大广坝等有发电功能的水库的水量调度,确保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需求。二是高温干旱天气会对晚稻、常年蔬菜、橡胶等作物生产带来不利影响,瓜菜、水稻容易因气温上升引发病虫害,造成产量降低。
五、防御工作建议
(一)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一是严密监测雨情、水情、风情、海情、地质灾害情况,加强实时监测、滚动预报、精细分析和短临预警,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叫应”高风险区域相关责任人。二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风险分析研判工作,针对性组织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及时组织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停航和关停旅游景区工作。三是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复查,强化低洼易涝点、漫水路(桥)、旅游景区、危房、易淹易涝住宅小区、在建工程、水库、水闸、堤防、渔港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二)强化江河水库安全度汛措施。一是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强化汛期日常巡查和风险排查工作,针对性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重点防范局部强降雨可能对病险水库水闸、在建工程等带来的安全风险,科学调度,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二是加强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重点河段的防洪安全和城市内涝风险,特别是严防短历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灾害,提前落实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三是抓住主汛期前的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在建工程和除险加固施工的进度,提前检查应急预案和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一是组织群测群防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发现异常或险情要边处置边上报,必要时直接发出预警信号,协助转移受威胁群众。二是加强重大工程场区、临建宿舍、山区道路沿线、旅游景区、度假休闲场所等重点防范区和重点防范对象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三是做好各行业领域地灾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测预警、综合治理和搬迁避让等防治工作。
(四)强化农业领域的防范措施。一是高温干旱期,加强在田瓜菜浇灌保湿,加强易发生旱情的稻田、果园、胶园的水分管理,积极为易发生旱情的农田寻找水源,合理蓄水,保证作物关键时期水分供应。此外,7月,叶菜播后要及时用遮阳网、无纺布等大件遮阴棚遮挡,防止烈日灼伤幼苗,并及时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二是台风暴雨影响期间,提前做好农田排涝准备,加强农业水渠排查,确保水利设施排水顺畅;及时抢收成熟农作物,积极组织生产自救和抢种、补种。加强畜牧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重点关注处于山区、洼地等饲养生产场所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固畜牧业养殖栏舍,及时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预防免疫及疫情监测。
(五)强化涉海领域的防范措施。一是及时向海上船舶、渔民等发布预测预报预警和防范提示信息,采取相应海上防范措施。二是做好渔民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渔民安全教育、渔船进出港报告、高危渔船和违规渔船警示公告、渔业安全24小时应急值守、海雾天气碰撞预警、渔民保险保障等工作。三是休渔期结束后,船东、船长、企业以及渔业乡镇村、渔业执法队伍等持续对渔船、渔港开展安全检查,严查违法载客出海、顶风出海、跨区越界、安全设施配备不齐、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等高危行为,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四是及时加固海堤、重点海岸工程,做好涉海旅游景点和项目的防汛防风措施,根据风险情况关停涉海、涉水、涉高空等项目。
(六)统筹强化防汛防风和防旱抗旱工作。一是密切跟踪旱情和汛情发展趋势,加强气象、水务、农业农村、应急等联合会商研判,动态部署防旱抗旱措施。二是着眼长远,未雨绸缪,提前科学制定供用水计划,蓄水量较少的水库和市县要加强供用水管理,特别是7月份,大广坝水库和乐东县长茅、东方市陀兴3座大型水库要科学调度水量,做好蓄水保水,优先保障人饮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需求。三是加强节水宣传,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保障全省供水安全。
(七)强化森林火灾防范措施。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各方责任,持续做好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区输变电站及线路、通信设施、农林结合部及重要目标周边等森林火灾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改,重点加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区施工生产用火等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林区用火申请、审批和监管制度,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不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和防火演练等行为。
相关文档